我穿书了!
穿越到了一部叫做《恋爱脑她be了》的文学作品。
这本书是由著名的“小言大家”执笔的一部现代言情类型的作品。
主角名字叫做陈娇娇:
主角性格属于温柔贤淑型,长得特别漂亮,性格也很温柔。
不过呢,主角还有一个身份是一朵白莲花,善良、美丽、纯洁,但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恋爱脑!
对此,我表示:我就静静地吃瓜观望。
主角喜欢上了一个叫做李牧的男神。
然后两人展开了一段狗血又感人的爱情,可惜最终主角没能和李牧走下去,反而被自己最亲近的闺蜜给算计了,落了一个悲惨的结局。
现在我穿越到了这本小说,成为了陈娇娇,一定不能走她的老路。
所以我决心改变这一切,绝对不会被那些阴谋诡计所打败!我从前也经历过不少黑暗的事情,这些小说桥段对我来说,不算什么难度。
正在这时,一道男声打断了我,“陈娇娇?”
我回头,看见来人正是原书的男主,陈娇娇的男神李牧。
李牧长相阳光帅气,笑起来很迷人,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配牛仔裤,整个人十分青春活力。
我看着眼前这张脸,脑海中立马想到了一个词语:衣冠禽兽。
我点点头,“嗯,怎么啦?”
李牧笑着挠了挠头发,“刚才你在想什么?我喊你几次你都没有应我。”
我笑嘻嘻地摇了摇头,“没想什么呀!”
原书女主就是因为李牧不得善终,如果我离这个男人远一点,是不是也可以避开悲惨的结局。
但是,我又忍不住多看了李牧两眼。
其实吧,这个男人长得真不错。
我想起以前看过的某本书里面写过,男主总是在危急关头救了女主一命,所以女主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上男主。
我现在就像是那个时候的女主。
想到这里,我突然就觉得自己有些恶心。
我连忙低下头,“我今晚有约了,先走了啊!”
李牧愣了愣,“哦。”
然后,我就跑出了出去,准备逃掉。
“陈娇娇!”
我停下脚步转过身去看他,只见他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,“送你的。”
玫瑰花,是我们女孩子都喜欢的东西,尤其是玫瑰,代表爱。
但是,我知道,李牧现在应该也是喜欢那个女主的。
我鬼使神差的接过了他手里的玫瑰花,然后说:“谢谢。”
没有女孩子能轻易拒绝玫瑰花。
李牧看着我,微笑,“没关系,以后我每天都送给你玫瑰花。”
我嘴角扯动,心里莫名地升腾出一丝苦涩的味道。
“嗯,好。”
然后,我就拿着玫瑰花快速地跑掉了。
我并不讨厌李牧,甚至说是有好感的。
毕竟,李牧的颜值还是挺高的。
但是呢,我更加明白,如果再继续待下去的话,我会受伤害的。
还没走出多远,我遇见了陈娇娇的闺蜜,正是书里最后把陈娇娇害的很惨的那个女生。
枉费陈娇娇那么信任她,最后伤自己最深的人也是她,曲菲。